国税总局近日发布石油炼化环节消费税征缴新政,将征缴范围扩大至所有液态石化产品,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此举将地方炼厂生产的所有液体油品(沥青除外)均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并以石脑油1元/升或燃料油0.8元/升的税率进行征收,将大幅提高调和油的生产成本。
油客网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天津地区有少部分加油站会使用调和汽油,主要是以民营加油站为主,但是这些加油站普遍不会明示,消费者只能凭借经验和口碑来辨识。
“此次政策的颁布不会影响到国内成品油的零售价格。”金银岛分析师靳婷说:“调和油和两大主营单位生产的成品油在用途上是等值的,通俗地讲,就是赝品和正品的关系。中间环节的成本上涨,对成品油零售价格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