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消费者的一封信

   2014-08-06 310
核心提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餐饮消费者们:  炎热夏季,高温酷暑,这一时期细菌繁殖非常迅猛,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也是广大高
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餐饮消费者们:

  炎热夏季,高温酷暑,这一时期细菌繁殖非常迅猛,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也是广大高考学子举办“谢师宴”宴请宾朋的高峰期,餐饮风险和安全责任十分重大。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餐饮消费者在这一特殊时期的餐饮消费安全,同时,也为了推进我市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特向你们致信一封,提醒大家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人员卫生管理。要建立和严格实施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健康承诺制度,对发现疑似痢疾等传染疾病的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在切配烹制操作前,要穿戴工作衣帽和清洗双手,不得佩戴饰物和留有长指甲。

  二是加强店堂卫生管理。厨房、储藏室及店堂内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等设施,室内要保持清洁和通风。

  三是加强餐具及食品安全管理。餐具、饮具及用具要按规定程序和方法消毒保洁,不得提前“摆台”;生食和熟食的切配和存放要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制作膳食时,不能使用霉烂变质原料和腐败成品,新鲜蔬菜要按规定清水浸泡,土豆、豆角等食品必须熟透,强化安全措施,严防食物中混入有毒有害物质。

  四是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制度;要切实做到进店的原料可追溯源头,对来源不明的原料和变质过期的原料坚决不用。

  五是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类食堂、饭店等较大型集体聚餐要严格执行菜品留样制度,农村集体聚餐要实行申报备案制度,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是食堂、饭店要坚决执行凉菜和生食海鲜经营许可制度,经营者要特别控制温度标准,并告知消费者即买即食;不具备加工条件的,要停止制作和销售。

  七是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明确责任和义务,积极消除各类餐饮安全隐患,为全市人民提供安全的、放心的就餐环境。

  广大餐饮消费者要从保护自身安全出发,增强餐饮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科学选择、理性消费。

  一是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饭店就餐,寻找“笑脸”消费;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二是就餐点菜要适量。点菜尽量多点热菜,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三是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菌和未烧透的豆角等菜肴;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自制饮料、烧烤、汤煮类、盒饭等食品。

  四是消费者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无证经营、提供的餐饮食品有质量安全问题、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差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拨打“12331”举报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同时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

  五是广大消费者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好的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采纳,不断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更好地保障公众餐饮食品安全。

  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构筑餐饮食品安全共治长城,为全市人民饮食安全和餐饮服务业繁荣健康发展而努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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